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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范围
时间:2011-02-25 20:11:36  点击数:4181

法律援助范围

公民有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或者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的;

6、因身体遭受严重损害请求赔偿的;

7、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遭受遗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

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遭受遗弃、对方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

9、因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提起公诉请求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事项。如请求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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