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的爱心援救一个家庭
——记淮安市农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援助一桩民事诉讼案件纪实
2005年的春节刚刚过去,当人们还沉浸在欢快的节日氛围中,一位满面愁云的中年妇女走进了淮安市农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她就是白兵(系化名,本次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的妻子。只见她低头在门前徘徊,几番欲言又止,农工党淮安市委员会办公室宋亚萍主任热情地招呼她坐下,经过一番宽慰,她终于敞开心扉,向工作站述说出她家庭遭遇的不幸,在近乎绝望下,经别人介绍来到淮安农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一线希望。
这是一个原本十分困难的家庭,长期以来一直是得到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白兵在淮安市一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做保安工作,妻子没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家中有一对双胞胎的孩子,全家仅靠白兵一个人每月400元的工资生活。沉重的负担已经让这个家庭举步维艰,而下面发生的事情更使这个家庭雪上加霜。2004年12月31日,正是白兵物业公司应该发工资的日子,令白兵失望的是物业公司该月的工资并没有按时发放,这也使急需用这笔钱的家庭陷入了困境。于是,白兵决定向同事先借钱度日。2005年1月2日,他打电话给物业公司的保安队长吴某,向其借100元钱,吴某很爽快地答应了他,让白兵第二天白天到淮海花园小区某商品房装修施工现场找他。1月3日上午8:00,白兵来到吴某的装修施工工地,吴某正带领施工队按照雇主的要求砸击墙体,以改变房屋结构便于装修。白兵在吴某的招呼下,也抡起铁锤参与了砸墙,墙体本已摇摇欲坠,在白兵的几次敲击下,突然之间轰然倒塌,白兵来不及躲闪,瞬间便被整面墙体压倒在地。由于白兵身材高大,所幸墙体只是砸在了下半身上,工友们七手八脚地将他从砖砾中扒出,立即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检查,白兵骨盆粉碎性骨折、腓骨粉碎性骨折、尿道断裂。
消息传来,他的家人犹如晴天霹雳,家中唯一的支柱倒塌了。在救治过程中,装修房屋的雇主在听了医生对病情和救治费用的描述后,支付了5000元医疗费用后便不再过问。但人命关天,救命要紧,白兵的病情是一刻也不能耽搁,在东拼西凑之下,这个贫困的家庭再也无力筹措必要的医疗费用。此时,有人建议白兵的妻子状告房主,用法律要求其承担治疗责任。但可观的律师费、诉讼费使她望而却步。此时,白兵全家走到了绝境,似乎一出生活的悲剧又将无法避免地上演!
真是上苍有眼,医院的农工党员看到了这一幕,他们找到白兵的妻子,向她介绍了农工党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许他们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这样就出现了开头叙述的那一幕。听完了白兵妻子的哭诉后,看着她无助却充满期盼的眼神,援助站的工作人员认为他们符合受援条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挽救这个濒临危机的贫困家庭。农工法援站常务副主任黄海滨律师决定亲自担任白兵的委托代理人,免费为其诉讼。黄律师对案件过程、伤害程度、案件性质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详细地调查、了解和定性,并向市委会领导作了汇报,农工党市委副主委、法援站主任朱爱华召集站内律师对案情进行讨论。
受理案件的清河区人民法院接到农工法援站函件十分重视,立即立案,受理并决定免除其诉讼费用。在庭审过程中,被告竭力推卸责任,并由其委托代理人抛出他与伤害无关的“四大理由”,将被告应负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并拒不接受民事调解,一时间,法院的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要打破僵局,必须首先击垮被告提出的所谓“四大理由”。黄海滨律师经过多方查证,详细了解案件发生的细节,挖掘每一句有利于白兵的证词,并翻阅了有关的法律条文和相似案例以寻找突破口。历经半年多的深入调查,他记录、收集了一指多深的卷宗,在强有力的诸多证据和法律条款的支持下,他胸有成竹地对被告方委托代理人的辩解提出异议,并予以了逐一反驳:第一、砸墙的施工队本应具备一定资质,可是在装修砸墙前一天的晚上,被告请保安队长吴某吃饭,委托吴某找施工队将其新买的商品房改变墙体结构,以便于装修。吴某说小区内收废品的就可以砸墙,被告没有反对,而是默认这些人可以施工,由此可见,被告本身未能尽到应尽的安全义务;第二、尽管被告事故发生时不在现场,但原告并不是自己抢着要砸墙,而是在施工队长的招呼下参与砸墙活动,客观上形成了与被告的义务帮工关系;第三、房屋装修是否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这与施工及造成伤害并不构成直接关系,因此与该案件无关,作为案件辩护理由并不能成立;第四、被告委托吴某装修砸墙,已经形成劳动关系,被告即成为活动负责的主体,夏冰义务帮助砸墙的同时也形成了与被告的劳动关系。理屈词穷之际,被告的委托代理人甚至说出:“你被砸了也是白砸”这样无理的话。黄海滨律师据理力争,指出了这不仅是一种自私,更是对一个贫困家庭的漠视和极大伤害。看到素不相识的农工法援站律师为自己如此尽心尽力,白兵也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和立场:“坚信法律的公正、法院的公正”。
为了能够使矛盾得以缓解,在判决前,法院做了再一次调解;不知是律师的执着、法律的威严,还是上苍的感动、良心的发现,被告终于接受了调解。2005年10月31日上午,原告与被告最终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经过市清河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被告茅晓光一次性赔偿原告夏冰60000元,包括本次医疗费、二次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通讯费、伤残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在我们写就此稿时,被告已首付20000元。
看着这凝结了淮安农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心血民事调解书,白兵一家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不仅白兵能够继续得以维持必要的治疗,更重要的是这个家庭重新看到了生的希望,让他们再一次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人间的真情。白兵一家送来的锦旗既表达了他们的心声,也是对淮安农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最大褒奖:“法律援助真情在危难群众得重生。”
(农工党淮安市委 华文 臧剑 编辑:罗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