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朱爱华副主委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要求,所有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同志,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胡锦涛总书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一要对法律业务精通,要用过硬的法律知识为群众服务,角精湛的业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服务。二要热情对待每一位需要的群众。无论符合条件和不符合条件,只要有正当的法律援助的需求,就要耐心地解答群众的提问和答疑。要首先解答问题然后再看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要以善待群众的心情对待每一位提出法律援助需求的人。三要主动地宣传法律援助政策。要对不懂法律援助政策而又需要法律援助的人主动提供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尽一个法律工作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