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淮安市委法律工作委员会  提醒您     站内搜索 
留言人
留言内容
留言时间
尹伟 [ 已回复 ] 最近单位的各个车间被别人承包了,大多是南通人,我们车间被一个在南通多年的淮安人承包,今天承包方姓戴的老板找到我,让我上12小时,我没有同意,我的理由是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都在现在这个单位, 我和你们承包方没有任何劳动关系也没有劳动合同。 结果姓戴的老板说你不是原单位的了,这个月我就承包,这个月工资也是我给的。你如果不上12小时,还坚持上8小时的话,我就加人,加了人你工资也就没有原来多了。我说这我不管,我只知道我现在合同签的是原单位,又不是你们承包方。。。 。最后这个姓戴的老板说了句让我非常气愤的话,他说,就算到了劳动仲裁你也行不通。 当时我就火了。你嘛我每天都上班连休息日都没有给你们这些个黑老板创造效益,你们还把我们劳动者当人啊??? 跟单位还有一个多月后合同到期,在承包方上了二十天的班了, 我应该如何应付
回复内容:按劳动法执行,加班可以,但不要超过规定的加班时间,同时要求支付加班费。
2012-11-21
尚涛 [ 已回复 ] 我发生十级工伤,现工资是两千一月,请问一次性能赔多少?
回复内容:只凭你提供的这个条件,还不能准确算出赔偿额,比如还要提供年龄等。建议咨询劳动部门或面谈。
2012-11-14
田学良 [ 已回复 ] 我家09年在农村7万元购得一处房子,(买卖只是双方合同没有任何证实)农村是没有房产权的,那么在先付三万的情况下,卖方没有给出宅基本也没有指定的宅基地,而在4万元付之前卖方草草了事的不拿宅基本就指了宅基线,现在我家和邻居因为没有明确的宅基线而闹的不可开交,邻居就不拿出宅基本量地,而我们找卖方,卖方却说不按宅基本上面卖的,请问我们权力如何得到保障,我现在想退掉房子的可能性大吗???急急急“”“” 请问这个买卖合法吗有法律保障吗??如果没有我们可以凭收据房吗????急急急,,求你们快速回答。。。。。。。
回复内容:要求卖方提供证据证明宅基地四至。
2012-11-14
李小姐 [ 已回复 ] 请问被人打伤左眼要做司法鉴定大概多少钱,时间大概要多久谢谢
回复内容:公安机关人体伤害鉴定不要钱。伤残鉴定的可直接问鉴定部门。
2012-11-06
王旭 [ 已回复 ] 你好 我姑姥姥是村里五保户今年87岁了,她没有儿女,前年房子拆迁了一直和我们生活,我们以后给她养老送终,请问今年我姑姥姥土地征用赔偿款五保老人可以享受国家土地赔偿款吗 村里说土地是国家的 说五保户特殊和其它村民不一样,那我请问谁的土地是个人的 五保户不是中国公民吗 按照国家对五保老人的特殊待遇 应该享受更好的待遇 以前响应国家号召我姑姥姥的田是包给别人种的一年给她500元一亩地以前是四亩,前年我姑爷爷去世了村里就立马把他的田拿了, 现在土地征用倒好 村里也给一年1000元钱 土地赔偿款不给五保老人 这笔账村里人真会算账 十几万的土地赔偿款 难道她还能再活100年吗 我真替现在的政府 担忧 我们打市长热线 政行风热线都是做做样子的 在中国难道老百姓就找不到说理的地方吗
回复内容:经咨询市有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户供养条例》第九条“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五)办理丧葬事宜”。对此,农村五保户的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都由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保障,但由于各地条件不同,农村五保户的供养方法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发给供养费,也可通过提供一定数量的土地作为供养费,但其土地不承担任何税费和农村中的“两工”义务。供养的土地可由五保人员直接耕种,也可由五保人员委托他人耕种,委托耕种的土地收益由五保人员与耕种者协商解决。由于五保人员的吃、穿、住、医、葬都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为此,五保人员去世后,直接发放供养费的应停止发放供养费,采取土地供养的其土地由集体收回,同时,五保人员的遗产亦应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征用以后,其土地补偿费用(老百姓称为土地赔偿款)等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在五保人员去世前,需其他人员护理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承担相应的护理费用。
2012-10-15

共有留言 [358] 条 5条/页  页号:  第一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下一页 最后一页

*)访客姓名:
*)联系电话:
*)留言内容:
*)验 证 码:
 
 
中国农工民主党淮安市委员会
淮安新闻网
淮安市人民政府
农工党淮安市委法律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2010  您是第 位访客  [网站管理]
苏ICP备11006540号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生态新城新市政府12楼  电话:13852372385  传真:0517-8360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