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人 |
留言内容 |
留言时间 |
费建如 |
[
已回复
] [ 已回复 ] 请问:大中专以上的在校生(户口已带至学校,父母仍然居住在原村),现在农村土地征用时,是否能与原本村农民同样享受土地补偿金?
回复内容:户口不在,可能享受不到。
对于这个回复我不满意,法律方面的条款,我认为是不能用估计、大概、也许、可能这类词来回答的,请哪位高明的律师,帮我再重回复一下,可以吗?
|
2012-02-29 |
费建如 |
[
已回复
] 请问:大中专以上的在校生(户口已带至学校,父母仍然居住在原村),现在农村土地征用时,是否能与原本村农民同样享受土地补偿金?
|
2012-02-28 |
费建如 |
[
已回复
] 土地被征用为什么要拆迁户签字?我户在有关补偿金未解决妥善时,不同意签字,有关部门能强行拆迁吗?
我不同意签字的原因,是有一部分土地补偿金是应该给我的,我也咨询了有关法律机关,也是认为我是有权要回这份额的。 什么是钉子户?象我这样的情况算不算是钉子户?
回复内容:征用符合政策法规的话,即使不签字也会被强拆的。你认为应当享受相关补偿,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
2012-02-28 |
费建如 |
[
已回复
] 土地征用补偿金纠纷处理,最长时效为多少年?
|
2012-02-27 |
费建如 |
[
已回复
] 《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的意见》
淮发〔2009〕29号 2009年12月16日 (摘要)
第一条:
第2项: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和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外出务工人员和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外出务工人员放弃土地承包权,在“大稳定,小调整”中,已按法定程序或经群众讨论,将承包的土地调整给其它农户种植的,外出务工人员现回乡要求承包土地的,应从集体机动地中、新开垦的土地中予以解决,无上述土地的,可通过土地流转办法帮助解决。
第3项:集体沟、渠、路、机动地、水面及溢出的土地面积被征用(收),土地征用(收)补偿费用应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发布部门: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16日 实施日期:2009年12月16日 (地方法规)
下面把我的情况 描述一下:
我的户籍在本小组,我由于在外打工,几年一直未种承包地,我家那份承包地是平摊给各户了,近期我小组土地被征用,损田户均已拿到补偿款,我家因为未种承包地,所以也就未能拿到任何款项。现有有一块沟、渠、路、水面溢出来的面积补偿款,还未分配。 请问:我能参照上面对的条款“第二项:外出务工人员现回乡要求承包土地的,应从集体机动地中、新开垦的土地中予以解决,无上述土地的,可通过土地流转办法帮助解决。第3项:集体沟、渠、路、机动地、水面及溢出的土地面积被征用(收),土地征用(收)补偿费用应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要求小组从“沟、渠、路、河、水面及溢出来的总面积”中,补足我家人与其他人相等的总面积(人均承包地面积和人均溢出来的面积两项这和)补偿金吗?
回复内容:建议你找别的律师面谈。
我对这一领域的案子接触不多。 |
|
2012-02-27 |